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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体与界面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大学)
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与审批及管理条例
一.
申请与审批程序:
1.胶体与界面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从1993年开始设立开放课题基金,对国内外开放。国内外科研
机构、大专院校、产业部门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并从事胶体与界面化学及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均可申请研究基金,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下职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申请时,需有二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2.研究课题应符合本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有明确的前沿性、创新性及应用前景,有切实可行的技术路线和研究能力。请认真阅读《胶体与界面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指南》后,填写《胶体与界面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提交胶体与界面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实验室常年接受申请,邮址:250100
济南山大南路27号,E-mail:
ciclab@sdu.edu.cn。
3.课题申请先经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优选出予以资助课题,后由实验室主任办公会议批准立项。研究基金的评议每年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
4.实验室在每年12月份将批准资助的开放课题通知申请人。
二.管理办法:
1.申请课题被批准立项后,将在重点实验室设立相应经费帐户,实行课题单独核算。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项。
2.课题经费只能用于立项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在山东大学校内进行财务结算。
3.若课题完成期限需要延长,课题负责人应在该课题到期一个月之前,向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该开放课题经费。
4.开放课题经费的支出范围包括:①使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费。②完成开放课题所必需的材料、试剂和测试费。③客座研究人员在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差旅费、住宿费。④参加学术会议
(会议论文成果应与开放课题的研究内容有关)及论文的打印、邮寄和发表费等。
6.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应署名“胶体与界面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大学),Key
Laboratory of Colloid and Interface Chemistry
(Shandong 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或标注“胶体与界面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山东大学)开放课题资助,Supported
by the foundation of
Key
Laboratory of Colloid and Interface Chemistry
(Shandong University),Ministry of Education”。
7.所有获资助的课题在研究期限结束时均需提交《开放研究课题结题报告》和已发表的与课题相关的论文复印件,结题后发表的相关论文复印件也应交实验室存档。课题负责人必须在每年12月份提交《开放研究课题年度进展报告》。
8.对国内外自带课题及经费来重点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的科学家将给予重点支持,本室可提供各种方便和优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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